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对比.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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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技术 推广 修正 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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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前后比较,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必要性,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于1993年7月施行。2012年4月全国人大决定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修订。九三法共有30条。修正案共有43条。,修正案将重点解决五大问题,一是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和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确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对公益性推广和经营性推广进行分类管理。(注:公益性是国家农推机构,无偿服务。经营性是除国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进行有偿农技服务。)二是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运行机制需要规范,以解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专业人员流失、人员老化、推广能力不强等问题。三是农业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条件落
2、后,县以下的工作经费严重缺乏,需要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投入保障机制。四是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组织逐渐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力量,需要政策引导和扶持。五是一些地方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非专业人员占比过高,需要对推广人员的资质要求作出规范。另外,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内容较少,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刚性不强,需要充实。注:多元化五大类:政府专门机构(主导力量)、科研单位、教育单位、农民组织、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修改农技推广法的背景,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要求的具体举措。2011年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八连增”,单产和总产再创历史新高,单产增
3、加对粮食总产提高的贡献率达到85.8%,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5%,农业科技成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粮食和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适时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对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意义。,修改案的提出,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有1443人次提出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44件。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农业部等七部门对本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提出了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并确定了修改思路,为修改该法作了比较扎实的前期准备。2011年该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
4、计划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启动了修改工作。2012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目前,“草案”条文基本成熟,具备了提请审议的基本条件。,修改工作中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近年来的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二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时提出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立法后评估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农业技术推广实
5、践中的成功经验,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体现前瞻性,对认识尚不一致或改革正在进行的问题,仅就达成共识的作出原则性规定,为今后的实践探索留出空间。,现行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主要有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管理为主和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上级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两种模式。鉴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按照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乡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为此,草案规定:完善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草案第十条)。这样规定,一是体现因地制宜,二是为今后各地对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留出空间。,修
6、正前 后,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
7、术等。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储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新技术。本
8、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三条国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第三条 国家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第四条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五)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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